温媛离开会见室后,站在阳光底下,恍惚了一瞬。
快过冬了,这太阳像是被隔了层膜,就算再耀眼,打在皮肤上却总是冷的,她伸出手,接住了一掌阳光。
陈砚行正好走来,送她出门。
可温媛没有动。
她沉默地看了好久,才开口道:“陈警官,你还记不记得,我从看守所走的时候,跟你讲的那些话。”
陈砚行下意识握紧手,“记得。”
她说,她恨他。虽然没说原因,但陈砚行自己心里清楚。
温媛轻声笑了笑,僵硬的手也活泛了,她重新拢了下大衣,脖子也缩了缩,闷着鼻音道:“你知道吗,从看守所出来的时候,很长时间,我睡觉都不允许有一丁点光。”
因为害怕。
看守所二十四小时常亮的光,对陈砚行他们来讲,是为了安全和防守。
可对温媛来讲,是一双双眼睛,在赤裸裸的盯着她。
根本没有安全感可言。
有时候,她背对着窗户坐着,都分不清白天黑夜,她总是觉得很困,可刚入睡,就会被那灯给晃醒了。
后来到了桂苑,她睡觉的时候,连一点点的光都畏惧。
是真的畏惧。闭着眼,被灯晃一下的滋味,就像是把她瞬间拉回了那个空气沉闷的屋子里,旁边有个大姐,絮絮叨叨的。
温媛抬头,眯着眼看太阳:“唐续判了五年,我总想着,他什么也不知道,就要在里面看那盏灯五年,是什么感觉。”
陈砚行低头,没作声。
其实唐续醒来,被确诊失忆的时候,是崩溃过的。
他有好几天,成日都对着镜子看,怕自己连自己长什么样都记不住,后来判刑结果出来后,他情绪却突然平静了。
唐续那会儿,躺在病床上,听着通知,突然笑了一下。
陈砚行问过他,为什么笑,是不是想起什么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