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修远一直在树上看着自己媳妇,想看看她能不能吵赢了。
媳妇倒是不跟谁都能捏一把的软柿子一样了。
跟呲牙的兔子似的。
顾修远跳下树,一只手把麻袋拎回来,一只手搂着媳妇说悄悄话,“吵得不赖,是不是跟你男人学的?”
沈朝点头,“嗯,跟你学的。”
他们摘了桃子和杏子,大半袋子拎着回家。
唐勇摘了小半袋,走到岔路口还热情的跟顾修远打招呼,“沈朝姐,叔,我先回知青点了。我明天再跟你们学下地干农活。”
顾修远想扇他。
他跟沈朝抱怨,“那愣头青从早到晚叔叔叔的,我看上去很老吗?”
沈朝仔细打量他,认真的说:“不老呀。”
她男人才22岁,正是最年轻的时候。
手是糙了一点,但这是他能干的证明。
不过在70年代,22岁的男人,一般都有娃了,快点儿的都有两三个娃了。
沈朝19岁,没有嫁给顾修远之前,就跟老妈子一样手糙脸糙,整天蓬头垢面。
现在长得就跟花似的,手嫩脸嫩,浑身精气神,看着就跟无忧无虑的大姑娘似的。
也怪不得唐勇头一次见她就叫她“小妹”。
顾修远倒也没有那么在意别人叫他“叔”,男人不在意年纪。
他在意的是愣头青眼里他是“叔”,他媳妇是“小妹”。
这什么辈分!
“算了,老子不在意,爱叫啥叫啥。反正我媳妇再年轻再漂亮也是我的。”